一 :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号楼 单元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丙方在房屋装修期间接受甲方的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小区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乙方、丙方应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服务内容
第四条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 装修装饰工程的实施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如确实需要延期,需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章 三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装修管理规章制度;
2、 在装修前,甲方向乙方、丙方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要求;
3、 甲方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
4、 向乙方、丙方收取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
6、 对于违规行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房屋装修之前,先熟悉《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装修指 引》、《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等资料,并和丙方共同遵守;
2、 拟定房屋装修方案、办理报批手续;
3、 根据甲方规定有义务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4、 负责组织丙方办理备案,负责催促丙方缴纳相关费用;
5、 协助甲方做好装修施工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6、 监督丙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7、 监督丙方在房屋装修期间要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不能擅自延长,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 房屋装修之前,了解掌握《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要求;
2、 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定;
3、 拟定房屋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且得到乙方的同意,并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4、 在审定的施工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施工;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遵守施工时间、不能擅自延长,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7、 在施工期对造成小区设备设施损坏或他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小区内接待外来人员,严禁扰乱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9、 根据甲方规定有义务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第四章 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 丙方严格执行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附件)中有关禁止行为要求。
第十条 丙方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处理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清运。
1、 由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并签订《装修垃圾自运承诺书》);
2、 丙方将装修垃圾送置小区内专用装修垃圾中转站后,委托甲方清运,并承担相应的运费。
第五章 费 用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有:
1、 装饰装修抵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押金的退还期及金额执行本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 施工许可证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向丙方收取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有:
1、 装饰装修抵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押金的退还期及金额执行本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 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3、 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丙方违反本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对其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工退场、扣除押金、送交公安等行政主管单位处理等措施。
2、 由于乙方、丙方房屋装修期间造成的小区设备设施和他人损失的,甲方在维修、抢修、处理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丙方据实赔付。
3、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遇国家政府政策调整时,若与本协议相悖,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 因房屋装修质量和装修方法、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国家规定的质保期结束后自然终止。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丙 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二 : 品牌服饰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品牌服饰代理协议_服装代理合同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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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文章来源:www.61k.com录停 车 管 理 服 务 协 议
(编号: )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业委会或履行业主大会职责的机构):—————————
—————————————————————————————————
地址:—————————————————————————————————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zz大道路口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zzz06327;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建物字第[2001]zz号
法定代表人: zz 联系电话: zzzzzz6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zz花园 号车位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车位
坐落位置: 中山市东升镇zz大路(街道) ———号
第二条 甲方代表本物业业主大会签订本合同,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乙方为本物业业主大会选聘提供物业管理的企业。
第三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5、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 1 【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 12 【日】、【月】检修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垃圾日产日清。
第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及甲方的同意,其收益主要用作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六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车位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小车库20元/月(包括共用水、电费)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 月 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前5日。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到2006年10月31日前不
作调整, 2006年11月1日后每年按暂定服务费用20%的标准调升。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 按以下第⑴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5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甲方应将
欠缴的名单予以公布,并督促其缴交,乙方可采取单方面终止服务的措施,并依法有权向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追讨,其追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协调催收、禁止车辆进入小区、委托律师发函催收、提起诉讼等,直至业主清偿全部拖欠的服务费、滞纳金为止。乙方有权要求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赔偿其为追索欠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邮寄费、车旅费等。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80%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15日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4、业主所缴交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保管义务,如车辆发生遗失或损坏,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第十二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车位人按购车位款的 2 %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监督。资金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按年度结算,其使用记帐到户,分摊到户。
2、
。
3、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为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十四条 本物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筹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3. 。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物业管理责任险
。
附加险险种为
。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内物品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向业主公布《停车场管理规定》,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审议乙方制定的各项车场管理制度,没有异议的应当督促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遵守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交给乙方管理的车位、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
返修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8、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按位停放。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2、将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送甲方审议,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协商;
3、编制物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当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甲方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第十七条或乙方根据第十六条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限为 五 年。自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9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管部门存1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zz花园停车管理规定》
zz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本小区秩序,保持小区安静、整洁,保持车道、太行道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管理,对严重违规者,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3.禁止2吨以上货车、大客车和出租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进入。
4.本小区车场实行ID智能系统管理,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主动刷卡,或向管理人员索取临时停车卡刷卡进场。
5.小区出入口车道实行摩托车、小汽车道分道通行,摩托车禁行小汽车通道,小汽车禁行摩托车通道。
6.禁止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若乱停乱放处以10元罚款。
7.本小区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摩托车不固定车位号,需按指示停放在指定位置),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缴停车费。
8.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五公里/小时,禁止在本区内鸣号,违者罚款10元。
9.凡进入小区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10.进入小区车辆,严禁停放在行车道路(消防通道)上,以免阻碍小区消防工作开展。
11.严禁在小区车场内进行洗车、换底油等活动。
12.停车场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停放。
13.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4.车场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若发现从重处罚。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一月一日
四 : 装修进场施工管理协议书
装修进场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经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乙方(客户):
丙方(施工单位):
为规范广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大厦物业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场管理规约》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www.61k.com]
施工单位申请装修时,必须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并出具施工单位委托书及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乙方委托的施工队(丙方)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持有效的施工资质证、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经服务中心审核同意方可进场。
二、乙、丙二方必须与服务中心签订管理协议和安全、防火责任书,并接受服务中心的安全防火监督管理。装修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受损害的,乙、丙二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相关经济、法律全部责任。
三、签订协议书后,施工单位在进场前需到服务中心客服前台交纳施工保证金标准:100平方以内按5000/元/单元收取超出100平方米按10000元/单元收取),如有违反管理协议经书面确认,服务中心将在施工保证金扣除违约金。
四、如施工过程造成单元总闸跳两次,水管漏水,收费300元送电。
五、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自入场施工日起作为该施工单位在;;广场施工期间的环境、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施工单位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出现违规违法情况,责任人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六、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佩戴 “出入证”,施工出入证收费标准为:押金50元/个,工本费10元/个,施工完成后凭服务中心开具的发票及出入证原件退还押金,如发票与出入证丢失,押金不退还。
七、施工人员由大厦指定的统一出入口出入,将出入证交给保安登记,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必需佩戴出入证以便检查。
八、装修前必需购买装修保险,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500元的保额购买。
九、业户或承租户因装修需要更换或改动相关设施设备,经服务中心同意须交纳费用:
(1)、增加/更换烟/温感消防信号回路点增容费350元/个;消防放水350元/次。
(2)、室内用电量超过大厦原设计容量部分,客户需缴纳用电增容费2000元/1千瓦,因增容增加的相关设备由客户自行负责。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装修进场施工管理协议书
(3)、烟/温感移位10元/次(在原线范围除外);消火栓移位20元/个;消防手报装置改动或移位20元/个。(www.61k.com]
(4)、单项申请门面改动或移位需交纳押金¥3000元。
(5)、各装修单位需交纳楼层公共走廊墙身翻新押金¥300元/单元。
十、工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防火材料必须采用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已施工完毕的违规材料予以拆除;不得破坏大厦结构,严禁对大厦主受力墙或柱位进行挖掘、切割;幕墙玻璃不得随意改动、开孔或作受力支柱点;楼层地面凿地不能低于平层。
十一、必须在规定施工期限完成。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十二、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延长装修期,并经服务中心审批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随乙方的装修期顺延。
十三、室内施工完成后,必须向服务中心提交竣工图及相关材料防火检验报告,向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验收,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出入证退费手续(从申请日期起5个工作日后退费);装修保证金必须在完善所有装修验收合格手续,并提供消防审核意见书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才能申请退装修押金办理相关手续(从申请日期起15个工作后退费)。(施工材料检验地址及单位: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海珠区新港东路海城东街6号,联系电话:89232806-136;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前座八楼801室,联系电话:83334528,83355302)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五、附件:《广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章):广场经营服务中心
乙方责任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丙方责任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