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辽宁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辽宁省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省内为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1995]2号)和《关于2002年实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辽人[2002]198号)规定的人员组织的考试截止到2008年。2007年度全省考试时间确定为7—8月,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组织选派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回国参加省内组织的考试者,待援外结束回国后,在一年内参加“双四”考试合格者,其取得资格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计起。如考试不合格,以后再参加“双四”考试,考试合格年度每晚一年,其资格取得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顺延一年。凡由组织派出的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援外的其他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比照此政策执行。 六、各市人事局、卫生局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在报名期间务必选派责任心强、掌握考试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承担报名咨询、资来自医学 教育网格审核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并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在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环节上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所应具备的报名条件审查报考资格。各考点要本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查报名资格,并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和经办人姓名。对不按报名条件审查资格,使不具备报名条件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凡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各考点务必严格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时间(附后)做好各个阶段报名相关信息的上传和接收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以往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
二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电子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注: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电子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注: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www.61k.com]